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8-01-03

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

暂无2018-01-030津商大校发﹝2013﹞82号

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

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对于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起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水平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秀者,经学院推荐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凡参加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选题应为科学、技术、生产、社会、经济等领域的实际问题,进行“真题真做”,并体现出一定的深度、广度;

(二)能较好反映出作者熟练地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表现出有独特见解或创造性;

(三)在毕业设计(论文)中,能结合题目,参阅和利用相关资料(包含外文资料),表现出较为突出的资料收集、分析、整理能力;

(四)毕业设计(论文)概念清楚、内容正确、数据可靠、文字通顺,文本规范、打印工整、图纸齐全并且整洁、标准。

(五)毕业设计(论文)中不存在模仿、抄袭、引用资料与文章无关、学术观点陈旧等问题。

三、组织工作

学校成立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专家组进行评选,具体组织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各学院成立专门评审小组,依据评审条件进行推荐。

四、评选程序

(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各学院组织各专业对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初评,每专业推荐申报比例占成绩为“优秀”比例的25%;

(二)各学院评审小组在初评的基础上进行复评,并择优向学校推荐评审“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通过复评的毕业设计(论文)经主管教学院长同意后报教务处(附电子版);

(三)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终审评定;

(四)教务处公示评审结果,设争议期一周。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五)教务处负责《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集》的编辑、印刷工作。

五、评选等级

评选分校级、院两个等级,等级名称分别为:“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天津商业大学XX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一)校级优秀设计(论文)比例原则上占学院推荐比例的50%;

(二)未入选《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论文)选集》的篇目可评为“天津商业大学XX学院本科生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奖励办法

(一)获得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称号的学生,教务处将颁发荣誉证书;

(二)对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教务处将颁发荣誉证书,并依据《天津商业大学教学奖励办法(试行)》(津商大发[2012]50号)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三)市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应从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中择优评选。

、附则

(一)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013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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