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30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第15

天津商业大学教务处                                                    2020928

关于评选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大创计划”项目(简称“大创计划”项目)质量,根据《天津商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20年“大创计划”项目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2018-2019年获批立项并于2020年5月30日之前结项的国家级、市级“大创计划”项目。

(二)2019年获批立项并于2020年5月30日之前结题的校级“大创计划”项目。

二、评选条件

(一)选题应为科学、技术、生产、社会、经济等领域的实际问题,进行真题真做,并体现出一定的科研训练深度、广度。

(二)项目成员具有较强的综合运用所学理论、专业知识的能力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研究课题有独特的见解、创新意识强;能结合题目,参阅和利用相关资料(包含外文资料),具有较为突出的资料搜集、分析、整理能力。

(三)项目结题报告内容完整、数据真实、文字通顺,文本规范、打印工整、图纸齐全并且整洁、标准。

(四)研究成果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在学科竞赛中获奖和获得专利的项目在评选时优先考虑。

三、评选等级

本次推荐分两个级别:

(一)天津商业大学国家级、市级优秀“大创计划”项目。

(二)天津商业大学校级优秀“大创计划”项目。

四、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大创计划”工作小组对申请各级“大创计划”项目成果进行初评。按比例推荐符合要求的项目参加评选。其中:国家级(含市级)项目推荐比例不高于25%、校级项目推荐比例不高于10%。

(二)学院将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推荐结果报教务处。

(三)学校“大创计划”项目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学院申报的优秀“大创计划”项目成果进行评审。

(四)学校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法定工作日,经公示后无异议的项目获评“2020年天津商业大学国家级、市级优秀‘大创计划’项目成果奖”和“2020年天津商业大学校级优秀‘大创计划’项目成果奖”。

四、工作要求

2020年10月20日前各学院完成推荐工作,报送以下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1.拟推荐“2020年天津商业大学优秀‘大创计划’项目成果奖”项目汇总表(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天津商业大学优秀“大创计划”项目成果推荐评审表一式两份。

3.学院推荐结果公示无异议的情况说明材料。

五、奖励办法

学校为获评各级天津商业大学优秀“大创计划”项目成果的项目组成员颁发荣誉证书。

学校将评优结果作为各学院(教学部)“大创计划”项目立项指标的分配依据并纳入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任务考核范围。

 

1:拟推荐“2020年天津商业大学优秀国家级、市级‘大创计划’项目成果奖”项目汇总表;

附2:拟推荐2020年天津商业大学优秀校级大创计划项目成果奖项目汇总表;

附3:“20  年天津商业大学优秀‘大创计划’项目”成果推荐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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