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30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第14

天津商业大学教务处                                                                           2020929

关于做好2020年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中期检查的通知

为了确保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顺利完成,按照《天津商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学校决定于2020年10月26日-11月25日开展各级“大创计划”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现将中期检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2019年获批的二年期市级、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已于2020年6月完成中期检查的项目不在此次范围内);

(二)2020年获批的一年期市级、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

(三)2020年获批的校级“大创计划”项目(含自筹项目74项)。

二、检查内容

中期检查工作主要针对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项目研究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收获、项目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思路与措施、项目研究下阶段主要任务及时间进程安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

三、检查程序

(一)项目组自查(10月26日~11月6日)

1.项目组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天津市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1,以下简称《中期检查报告》)。《中期检查报告》中所涉及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成员”、“批准经费”等内容均以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211.81.31.19/)及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职能管理系统”(http://59.67.127.93/tjsydx_cx/)公布的为准。

2.提交不少于2000字中期完成情况综合性工作总结。

3.登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智能管理系统”上传相关中期检查材料。

(二)学院检查(11月7日~11月13日)

项目所在学院(教学部)“大创计划”工作小组对项目进行评审,在《中期检查报告》中填写评审意见并加盖公章。

各学院(教学部)于11月16日前将《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交教务处。

(三)学校检查(11月17日~11月25日)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中期检查结束后学校将公布中期检查结果。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学校将拨付剩余50%的经费支持项目继续实施;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学校“大创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天津商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津商大校发201792号)作终止处理。

四、有关要求

(一)各项目原则上按立项时制定的方案认真执行,中途不得随意改动。研究设计和方案若有重大修改的,须经所在学院(教学部)“大创计划”工作小组同意,并报教务处审批。

(二)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中期检查不合格:

1.未按照计划完成阶段性工作的。

2.研究工作无故停止的或因故停止但未提交后续工作计划的。

3.没有任何阶段性成果或未取得任何研究进展的。

4.中期检查材料不交或逾期上交的。

(三)各项目负责人在公开发表科研成果时,请务必注明“20XX年国家级(市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字样及项目编号。

(四)各项目小组应注意收集、整理项目开展的支撑材料,如: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调研的记录,深入社会调研时被调研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的相关文字材料、分析数据、发表的论文(含录用通知)、专利、视频音频材料、调研报告、项目日志、成员的心得体会等,为项目结题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各学院(教学部)于11月1日前将《中期检查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连同学院(教学部)中期检查总结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交教务处。

请各学院认真完成本次中期检查工作,继续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大创计划”项目的指导与管理,保证项目高质量、如期完成,为推进优秀“大创计划”项目向毕业设计(论文)转化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培育的等工作打好基础。

 

附件:《天津市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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