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第20号
天津商业大学教务处 2020年5月9日
关于做好2020年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教委的工作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现将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结题项目
(一)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
1.2018年立项的两年期项目,共50项。
2.2019年立项的一年期项目,共3项。
(二)市级“大创计划”项目
1.2018年立项的两年期项目,共35项。
2.2019年立项的一年期项目,共19项。
(三)校级“大创计划”项目
1.规划项目132项。
2.“大创-格力”专项资助项目15项。
3.自筹项目41项。
二、工作时间
(一)学院(教学部)结题验收初审:2020年5月9日-5月30日
(二)学校结题验收复审:2020年6月1日-6月5日
三、工作流程与要求
(一)工作流程
结合疫情防控形势,2020年各级“大创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按以下流程进行。
1.项目负责人填写《天津市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申请结题验收。
2.项目所在学院(教学部)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初审,学校对初审合格的项目进行复审。
3.复审结果经学校“大创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项目正式结题。
(二)结题验收形式
1.学院(教学部)初审
(1)根据《天津市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商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国家级、市级“大创计划”项目应进行结题答辩以完成结题验收初审。
(2)校级“大创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初审形式由学院(教学部)自行确定。
2.学校复审
学校组织校专家组对学院(教学部)结题验收合格的项目进行线上复审。
(三)答辩工作要求
需进行结题答辩的,学院(教学部)应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本部门实际,优先采用线上的形式进行。
学院(教学部)应高度重视本次“大创计划”项目结题答辩工作,按照《天津商业大学毕业年级本科生复课开学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天津商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妥善设计工作流程,严把质量关口。特别是拟采用线上形式完成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环节的学院,要将本次结题答辩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线上答辩工作的一次演练,在圆满完成结题验收的同时为后续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确保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顺利完成。
(四)结题验收材料
1.材料内容
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组应提交完整的结题材料。结题材料主要包括:封面(学校统一印制)、内封及目录、项目申报书、立项通知书、项目合同书、项目执行承诺书、项目开题报告、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项目结题报告、研究报告、主要成果统计表、发表论文及佐证材料、成果影响证明材料、答辩记录表、项目成绩单、查重报告(重复率不超过30%)、其他重要附件和项目研究成果。成果的形式可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设计图纸、调查报告、仪器装置、开发的软件或系统、专利申请或授权书、竞赛获奖等,有条件的应附有应用前景评价。公开发表的论文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8版)》所列期刊为主,同时须在期刊注明:“天津商业大学XX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基金项目”和项目编号。
2.材料提交方式
项目组应分别提交电子和纸质版的结题材料,提交方式如下。
(1)电子版结题材料:2019年立项的国家级一年期项目、2019年立项的市级一年期项目、校级项目登录学校“天津商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智能管理系统”(网址:http://59.67.127.93/tjsydx_cx/,校外需通过VPN访问)提交;2018年立项的国家级两年期项目和2018年立项的市级两年期项目登陆“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211.81.31.19)提交。
(2)纸质版结题材料:按《天津商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材料档案模板》(附件1-3)的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结题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学院(教学部)汇总后报教务处。
(五)未能如期结题项目的管理
1.对于项目成员因疫情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答辩的,学院(教学部)应该根据其实际情况,按照“一生一策”的原则,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另行指定时间组织答辩。
2.对于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的,项目组可提交延期结题申请(附件4-5),申请经学院(教学部)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3.对于除上述原因外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完成结题的项目,学校按照《天津商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取消项目资格和资助经费并酌情核减相应学院(教学部)下次申报指标。
(六)后期管理
1.学院(教学部)按30%的比例从本部门通过本次结题验收的国家级、市级“大创计划”项目中择优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天津商业大学优秀国家级、市级‘大创计划’项目”评选。
2.项目结题后,项目组成员可获得相应的综合素质学分或实践学分。需进行上述学分认定的,项目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由学院“大创计划”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根据《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获得竞赛与科研类学分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根据《天津商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和《天津商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项目成果达到毕业论文(设计)标准的,经学生本人申请,指导教师和学院同意并报教务处备案后,可按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进行修改,修改完善后作为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向学院答辩委员会提交并进行答辩,按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进行成绩评定计入学生个人成绩档案。
4.相关学院(教学部)应认真做好各级“大创计划”项目结题、总结工作,并提交本部门“大创计划”项目书面工作总结。
附件:
1.天津商业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材料档案模板;
2.天津商业大学“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材料档案模板;
3.天津商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材料档案模板;
4.天津商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延期结题项目进展报告模板;
5.天津商业大学XX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