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市级教学团队和第十三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1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第11

天津商业大学教务处                                                                                                                      201949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市级教学团队和届天津市

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市教委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天津市级教学团队和第十三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政办[2019]3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市教委决定继续实施“天津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并启动2019年天津市级教学团队和第十三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我校组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津市级教学团队及天津商业大学校级教学团队申报工作安排

1、2019年市级教学团队每个单位限报一个;

2、建议在已有校级教学团队基础上申报(已有校级教学团队见附件1);

3、申报市级教学团队要依据《2019年天津市级教学团队推荐评选办法》(附件2)进行,并填写《2019年天津市级教学团队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四份)和《2019年天津市级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一份,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推荐2019年天津商业大学第八批校级教学团队,并填写《天津商业大学校级教学团队推荐表》(见附件5,一式两份)和《2019年天津商业大学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6,一份,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每个单位限报一个。

二、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申报

(一)评选范围

普通高校中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退休的教师不在本次参评范围内)。

(二)申报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教师须满足以下条件:

1、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9年5月1日)本科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

2、受聘教授职务;

3、2016—2018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

4、其他条件依照《第十三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7)。

5、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现任校级领导获奖人数严格控制在获奖总人数的5%以内。

(二)名额限制:

每个单位限报1人

(三)材料提交要求:

1、《第十三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8一式四份);

2、《第十三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9一份,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候选人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一张(录像采用rm格式,不大于100MB),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学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学术指导委员会)须对拟推荐参评的市级教学团队、校级教学团队及市级教学名师奖进行认真评审,评审结果经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批准后方可上报教务处。

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教学名师奖。

四、材料提交时间

以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周五),逾期不侯。材料提交地点:教务处。所有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送至:guiying.cheng@163.com,联系人;成桂英,电话:26669758。

附件:1. 已有校级教学团队汇总表

      2. 2019年天津市级教学团队推荐评选办法

      3.2019年天津市级教学团队推荐表

      4.2019年天津市级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

      5.天津商业大学校级教学团队推荐表

      6.2019年天津商业大学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

7.第十三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8.第十三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9.第十三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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