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第31号
天津商业大学教务处 2018年10月23日
关于做好2018年各级“大创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为了确保各级“大创计划”项目顺利完成,同时做好相应的监督审查工作,按照《天津商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津商大[2017] 92号)的要求,学校决定于2018年10月24日-11月21日完成各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验收结果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参考指标。现将中期验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2017年获批的二年期市级、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已于2018年6月完成中期检查的项目不在此次范围内);
2、2018年获批的一年期市级、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
3、2018年获批的校级“大创计划”项目(其中:学校资助项目117项、自筹项目36项、G-SRT专项14项、5项由市级降为校级的项目)。
二、检查程序
1、项目自查(10月24日~11月7日)。项目组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天津商业大学XX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1-3,以下简称《中期检查报告》)。《中期检查报告》中所涉及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成员”、“批准经费”等内容均以教育部网站及校发文公布的为准,请认真核对后填写;需提交不少于2000字中期完成情况综合性工作总结。
2、学院组织检查(11月8日~11月15日)。相关学院要认真开展三级“大创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组织“院指导小组”、“院专家指导小组”对项目进行评审并作出评价。学院须在《中期检查报告》中填写意见并盖公章,并与11月16日前连同电子版一并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学校组织检查(11月16日~11月22日)。学校将组织专家审阅《中期检查报告》等材料,进行项目抽查。中期检查结束后学校将公布中期检查结果。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项目组负责人需在指定时间内登陆“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211.81.31.19/)上传相关中期检查材料(时间:另行通知)。同时学校将拨付剩余50%的经费支持项目继续实施。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将作终止处理。
三、检查内容
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项目研究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收获、项目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思路与措施、项目研究下阶段主要任务及时间进程安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四、有关要求
1. 各项目原则上按立项时制定的方案认真执行,中途不得随意改动。研究设计和方案若有重大修改的,须经所在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同意,并报教务处审批。
2.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中期检查不合格:
(1)未按照计划完成阶段性工作的;
(2)研究工作因故停止的;
(3)没有任何阶段性成果或未取得任何研究进展的;
(4)中期检查材料不交或逾期上交的。
3.各项目负责人在公开发表科研成果时,请务必注明“20XX年国家级(市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字样及项目编号。
4. 各项目小组需认真整理项目开展的支撑材料,主要内容有: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调研的记录,深入社会调研时被调研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的相关文字材料、分析数据、发表的论文(含录用通知)、专利、视频音频材料、调研报告、项目日志、成员的心得体会等,并将上述材料一并提交给所在院。(说明:希望各项目在开展过程中,务必注意收集以上支撑材料。本次不作为必须提交的材料,但是最后项目结项时必须提交,并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参考指标。)
5.各学院汇总各项目负责人填写的《中期检查报告》(一式两份)及有关证明材料,连同学院中期检查总结报告于11月16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管理科(联系电话:26675761)。
请各学院继续加强对 各级“大创”项目的指导与管理,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证质量,如期完成,为日后优秀“大创”项目高质量转化毕业设计(论文)、参加全国“大创计划”年会交流打好基础。
附件:《天津市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附:
天津市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学 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级别: □国家级 □市级 □校级
项目负责人:
所在学院:
执行年限: 年 月至 年 月
填表日期: 年 月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制
填 写 说 明
1、中期检查报告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 正文部分请按表格要求填写,并可根据需要加页,要求层次分明, 内容准确。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进展或研究成果、计划调整情况等,须在报告中如实反映。
2、对不按要求填报《中期检查报告》,或项目执行不力,或研究内容调整不当而影响项目顺利进展的,中止拨款。
3、 院系专家组认真评审,签署意见后,按时将《中期检查报告》(一式二份)报送学校大创项目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