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0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第24

天津商业大学教务处、教学质量保障中心     20181010

关于做好2014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精神,现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2018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津教委高〔201818号)的相关要求,同时结合《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津教委高〔200223号)和《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津商大校发〔2017187号)相关规定,学校将于1010-20日对2014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工作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精神及审核性评估教育部专家组反馈意见,认真检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制度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及执行情况,以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保障体系的运行效果

二、检查方式

1.学院对年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开展全面自查。学院根据自查结果,撰写自查报告(不超过2000字),自查工作应于20181016日前完成。

2.实施校内专家组(含校教学督导)入学院督导。在各学校完成自查的基础上,1017-20日校内专家组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督导检查。

三、检查重点

1 .针对教育部审核性评估专家组就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学院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的具体的整改措施。

2. 学院相关管理制度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及执行情况、主要工作实施成效与创新、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保障机制的运行效果。

3. 毕业设计(论文)档案管理情况(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4. 通过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图纸、指导手册、文献翻译及相关佐证资料,检查学院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实现全过程管理,特别是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发挥作用情况。

5. 学院对学生开展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教育情况。

6. 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开展原创性审查情况。

7. 如在写作过程中发现有学生出现论文买卖或找他人代写等行为,学院理的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抽查的方式,抽查的学院由教务处和教学质量保障中心指定。对检查中发现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视问题严重程度按《天津商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管理办法》(津商大校发2139号)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具体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自觉做好自查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并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同时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在做好相关工作中推进立德树人,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请各学院于1016日(周二)以前提交加盖学院公章的《2018XX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自查总结》,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纪多多   联系电话:2667576126651689

E-mail:jiduoduo@tjcu.edu.cn

 

附:《2018XX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自查总结》排版格式要求。

 

 

 

附:

2018XX学院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自查总结(二号黑体,居中,1.5倍行距)

一、一级标题(黑体四号)

(二) 二级标题(宋体、加粗、小四号)

正文(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

 

 

 

 

 

                                       

 

 

 

 

 

 

 学院(公章):

   

 

  • 附件【24号通知.docx】已下载

 Copyright©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天津商业大学教务处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