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信用1601班学生黄磊,学号20162113,自2019年1月以来无故旷课旷考,2019年9月开学至今未到校履行注册、缴费、选课等手续,未参加学校规定的一切教学活动。经学院多方联系,该生仍未到校办理任何手续,长期不在校、连续旷课已达一个学期。
根据《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第四款、第五款:“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的规定,学生黄磊已达到退学条件。经2020年第1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学生黄磊作退学处理。
该退学处理的公示时间从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9日。学生如对以上处理结果有任何需要陈述或者申辩事宜,请于10日内到校进行陈述和申辩。
联系电话:022-26675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