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第14号
天津商业大学教务处 2018年9月18日
关于做好2015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等工作的通知
2015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即将进入准备阶段,为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结合教育部“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并根据《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的要求,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第一,严格指导教师(包括兼职教师)资格审查工作,主要包括:
1. 严格控制教师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篇数,每位教师指导本科、高职(专接本)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总和不得超过10篇(指导组中的每位教师指导总和不得超过7篇),确保教师有充足时间、精力投入到指导工作中。
2. 严格选聘校外兼职指导教师,各学院应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兼职教师选聘的程序,确保质量。
3. 对首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各专业(系)要组织做好专题培训工作,并将培训时间、地点报教务处备案。
4. 2018年10月24日前各学院登陆“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全程管理系统”完成教师资格审查、学生基本数据的录入工作,并填报“天津商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外聘指导教师登记表”。
第二,各专业向学生公布选题范围与选题指导
1. 严把选题关,选题应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注重与生产实践相结合,增加“真题真做”的比例,工科类选题严格控制论文的比例,经济类、管理类的选题应增加社会调研或企业调研类的题目;充分发挥本专业教授的学术作用,做好选题指导,避免出现选题过大、过空的现象,注重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 鼓励学生将毕业设计(论文)写作与国家级、市级及校级“大创”计划项目(含G-SRT项目)、“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水平学科竞赛相结合,每个“大创”计划(含G-SRT)团队在项目结项后,都至少要有一个成员实现将项目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拓展;鼓励将毕业设计(论文)写作与学生参与教师科研课题相结合。
3. 2018年毕业设计(论文)下达任务时间统一填写为:2018年11月7日。
第三,2018年11月7日-11月14日学生完成指导教师的确定与选题范围的确定。
第四,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作用,强化指导教师责任,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特别是在选题、指导、审阅、答辩及评优等诸环节,指导教师都应强调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问题,用科学规范和科学研究方法教育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同时在指导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分阶段认真填写不少于5次的指导过程记录表。
第五,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自行安排1次“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宣讲内容、时间及地点于10月26日前报教务处。此外,学院要结合学院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诚信教育,避免抄袭、伪造、篡改、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并将其贯穿于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全过程。
第六,本学期末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课(讲座)的教学活动,具体时间安排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自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七,要进一步强化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充分发挥专业系、学院的作用。各学院应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的日常检查,即负责选题范围、开题审查、中期写作、后期写作、文本规范、查重与抽检、答辩及成绩等管理。
请相关学院严格按照学校本学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作好2015级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管理与监控工作。
注:毕业设计(论文)相关管理文件及各类表格均已挂在毕业设计(论文)网(http://gd.tjcu.edu.cn/)及校园网教务处主页(http://jwc.tjcu.edu.cn/)内,请自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