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4

  

2018—2019学年第学期第32

 天津商业大学教务处                                  20181024

关于做好2018级新生

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2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2)、天津商业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办法》(津商大校发[2017]10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8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等工作安排如下:

一、 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的学籍管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各学院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负责本院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落到实处。请各学院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名单1031日前教务处备案。

(二)具体安排

各学院对新生报到所需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考生档案本人照片逐一对比查,发现问题的不予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严查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经我校核准计划录取的新生以及其他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贯穿整个大学期间,集中复查时间从新生入学之日起至2018年10月中下旬结束。为确保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及时准确,各学院在集中复查工作结束后,填写《天津商业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反馈表》见附件1),签字盖章后于10月31日前报送教务处,电子文档通过邮件等形式同步发送。

二、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核查工作

请各学院督促和指导2018级新生10月31日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信网新生学籍自查操作办法,见附件2)查询本人学籍信息,对本人的学籍电子注册信息进行确认。同一学习时段只注册一个学籍,重名重身份证号严禁重复注册。如学生本人发现高考学籍信息与本人实际不符,请各学院及时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将根据学生的实际问题进行核查更正,确保学信网的学生信息与学生实际信息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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