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第27号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活动使用教室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2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第27号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活动使用教室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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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室管理,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为学生提供一个安静、整洁的学习环境,各二级学院在学生活动借用教室时应严格执行《天津商业大学教室使用管理办法》对学生活动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时,强调以下几点:

一、教室只能用于经批准的活动内容,教室使用者应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学校规章,严禁擅自改变教室用途或用于下列活动:

1. 违背国家宪法和四项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统一、安全和利益,泄露国家机密的。

3. 煽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

4. 宣扬色情、淫秽、迷信、暴力或邪教活动,以及其它损害社会公德的活动。

5. 未经批准的商业宣传活动、各类讲座、培训班等。

6. 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7. 其它不符合教室功能的活动。

二、教室仅对校内各单位开放使用。未经学校教务处批准,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名义进入教学楼私自占用教室组织活动。已经审批的教室改变借用用途的,本学期内不再受理该单位借用教室申请。学校同时保留追究私占教室及篡改借用教室用途学院教室申请管理员和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三、借用教室开展活动须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借用人负有安全责任、各种设施的完好复原及财产物资损坏赔偿责任。

四、借用教室的时间如发生变更,或预定的教室不再使用,学院教室申请管理员须至少在预定使用日前一天和教务处联系办理变更或归还手续。

五、遇有学校重大考试或工作安排时,教室由教务处统一协调调度,已借出的教室也应服从安排,自行暂停或延后活动,并请重新办理网上申请。

六、借用教室的单位在使用教室过程中严禁拆卸固定桌椅,严禁将活动桌椅搬出教室,严禁搬动讲台,严禁乱写乱画、乱钉乱挂,严禁吃带皮壳食品;务必保持设备完好及教室卫生。如损坏设施、设备或污损教室,将追究有关学院教室申请管理员及负责教师责任。

七、各学院教室申请管理员应亲自管理使用教室借用账号申请教室,不许借给他人使用。

八、申请教室活动内容严格与实际活动保持一致,如有违反将追究相关学院教室申请管理员的责任。

九、教室通知单必须由各学院教室申请管理员签字并盖学院公章,方可生效。

十、学院教室申请管理员应随时跟踪和检查所申请教室的活动内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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