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办【2017】4号: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职能部门自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2

天 津 商 业 大 学

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领导小组

评估办发〔2017〕4号

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职能部门自评工作的通知

相关单位:

依据《天津商业大学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津商大校发〔2017〕162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相关职能部门自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原则

自评工作实行目标导向、问题引导、事实判断的评估方法,自评工作要以《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天津商业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任务分解表》为主要依据,以支撑、服务本科教学工作为中心,以数据为依据,注重管理制度的落实与效果。

二、自评对象

校长办公室(发展战略研究室)、教务处、人事处、宣传部、学生处、计划财务处、资产设备管理处、校团委、国际交流处。

三、工作内容与要求

相关部门根据审核评估范围及内涵说明,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自评,在此基础上形成并向学校提交自评报告,统计有关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同时按要求准备支撑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成立专门的自评工作组织机构,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组织全体职员学习教育部、市教委有关审核评估的文件,仔细研究审核评估范围、审核要素内涵说明等,深入思考审核评估引导性问题,总结成绩,查找不足。

(三)做好教学基本数据统计。评估范围中的教学基本数据是对审核要素的定量说明,是学校在资源保障、办学条件、激励机制等情况的量化反映,要确保其准确性,并直接呈现在自评报告中。

(四)认真撰写自评报告。相关部门的自评报告是在自我评估的基础上,按照审核范围要求形成的写实性报告。自评报告字数原则上控制在2万字以内,其中问题与对策部分的字数不少于三分之一。

(五)收集整理支撑材料。相关部门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学校任务分工和审核评估范围中的审核项目、审核要素及审核要点提供支撑材料的参考目录,充分彰显自身特色项目,可对支撑材料内容进行拓展和丰富。

四、工作安排

(一)职能部门自评工作需提交的材料包括:《XX部门审核评估自评报告》、《XX部门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XX部门教学相关管理制度汇编》、《XX部门审核评估支撑材料目录》等。以上材料所用数据表格可参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要求填写,文档格式以模板要求为准(见附件),仅需提供WORD和PDF电子版本。

(二)材料提交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前,期间评估办将组织专家采用抽查、评估、座谈等方式对各相关单位开展自评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

(三)拟定2018年1月22日,召开《审核评估职能部门自评工作汇报会》,具体事项以通知为准。

附件1:《XX部门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模板

附件2:支撑材料封皮、目录及文字要求模板

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婧 联系电话:26686218

电子邮箱:pgb@tjcu.edu.cn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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