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第 15号
天津商业大学教务处 2022年4月10日
关于组织遴选参加“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项目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津教高函[2022]8号)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获批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
(二)往届年会参会的项目不再推荐参加本届年会。
二、推荐类型
(一)从创新训练项目中推荐优秀学术论文。
(二)从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中推荐成果展示项目,优先推荐有实物作品的项目。
(三)从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中推荐创业推介项目,优先推荐创业实践类项目。
三、推荐数量
2022年学校将推荐2项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参加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项目的遴选。
各学院(教学部)可按上述要求推荐参评项目1项。
四、推荐及提交
各学院(教学部)按照《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成果展示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gjcxcy.bjtu.edu.cn/Index.aspx),于4月20日前将推荐项目材料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提交教务处。具体提交材料如下:
(一)《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推荐材料登记表》(详见附件);
(二)学术论文填报《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并提交论文电子文档;
(三)成果展示项目填报《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成果展示项目推荐意见表》,并提交展示内容电子文档。
(四)创业推介项目填报《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创业推荐项目推荐意见表》,并提交创业推介项目内容电子文档。
五、其他:
(一)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学术论文、成果展示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进行复评并确定推荐名单。
(二)入选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项目,可直接晋级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天津赛区总决赛。
附件: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推荐材料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