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第33号
天津商业大学教务处 2019年11月28日
关于评选2019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大创计划”项目(简称“大创计划”项目)质量,根据《天津商业大学大学生研究训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19年校级“大创计划”项目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9年5月30日之前结题的2018年立项的校级“大创计划”项目(含“格力-大创”专项项目)。
二、评选条件
1、选题应为科学、技术、生产、社会、经济等领域的实际问题,进行“真题真做”,并体现出一定的科研训练深度、广度;
2、项目成员具有较强的综合运用所学理论、专业知识的能力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研究课题有独特的见解、创新意识强;能结合题目,参阅和利用相关资料(包含外文资料),具有较为突出的资料搜集、分析、整理能力;
3、项目结题报告内容完整、数据真实、文字通顺,文本规范、打印工整、图纸齐全并且整洁、标准。
4、研究成果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在学科竞赛中获奖和获得专利的项目在评选时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
1、各学院“大创计划”领导小组对申请参评校级“大创计划”项目成果进行初评,并推荐不多于3个项目申报;
2、各学院将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推荐结果报教务处;
3、校“大创计划”项目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学院申报的优秀校级“大创计划”项目成果进行评审;
4、学校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法定工作日,经公示后无异议的项目获评“2019年天津商业大学校级优秀‘大创计划’项目成果奖”。
四、时间要求:
2019年12月20日前各学院完成推荐工作,报送以下材料:
1.拟推荐“2019年天津商业大学校级优秀‘大创计划’项目成果奖”项目汇总表(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天津商业大学优秀“大创计划”项目成果推荐评审表一式两份;
3.学院推荐结果公示无异议的情况说明材料。
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
联系人:纪多多,联系电话:26675761/26667671
五、评选名称与奖励办法
评选项目名称为:“天津商业大学‘大创计划’项目优秀成果奖”。
获得校级“大创计划”优秀成果的学生,教务处将颁发荣誉证书。
附1:拟推荐“2019年天津商业大学校级优秀‘大创计划’项目成果奖”项目汇总表;
附2:“20 年天津商业大学优秀‘大创计划’项目”成果推荐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