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第7号
天津商业大学教务处 2019年3月25日
关于开展天津商业大学第三届青年教师讲课大赛暨第十五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有关部门:
为落实天津商业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方案,促进师资队伍建设,推进青年教师培养,提升青年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推动教学方法的改革和教学经验的交流,调动广大青年教师教学的积极性,根据《天津商业大学青年教师讲课大赛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决定自2019年4月起举行第三届青年教师讲课大赛暨第十五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以下简称“讲课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参加本届讲课大赛的为独立承担本科生教学工作一年以上,且于1980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全体教师。
在历届省部级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教师不再参加本届大赛。
二、组织机构
讲课大赛设立赛事组织工作办公室,由教务处、教学质量保障中心、校工会、人事处、宣传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代表学校负责讲课大赛的组织实施。
三、竞赛形式
讲课大赛分为学院(教学部)推荐、校级初赛和校级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学院(教学部)推荐阶段
各学院(教学部)组织报名,并将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参加校级初赛,见附件三。
各学院(教学部)推荐人数不得少于附件二中规定的人数。
2.校级初赛阶段
校级初赛由教务处和教学质量保障中心组织,由学校本科教学督导作为评审专家,采用随堂听课的方式,评选出进入校级决赛的教师名单。评分表见附件一。
3.校级决赛阶段
校级决赛由校工会组织,由校内外专家作为竞赛评委,采取模拟课堂集中比赛的形式,由评委现场打分确定名次。
四、比赛时间
1.学院(教学部)在2019年4月4日前完成推荐工作。
2.校级初赛在2019年4月10日开始,由教学督导进行随堂听课。
3.校级决赛在2019年11月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讲课大赛校级决赛设一、二等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一等奖获奖比例为参加校级决赛教师总数的15%,二等奖获奖比例为参加校级决赛教师总数的25%。一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为优秀指导教师。
六、表彰办法
1.获奖者获得学校颁发的荣誉证书。
2.获得讲课大赛校级决赛一等奖的教师将获得“天津商业大学劳动竞赛示范岗”荣誉称号,并代表我校参加“天津市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
3.根据《天津商业大学青年教师课堂教学验收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获得讲课大赛校级决赛一等奖、二等奖的未取得过我校教学合格证的35岁及以下的教师,且具有岗前培训结业证的,获得学校颁发的《天津商业大学教学合格证》。
4.根据《天津商业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津商大校发[2018]1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将以学院(教学部)所属教师讲课大赛的获奖级别、获奖人数等赛事组织指导成效作为学院(教学部)人才培养工作任务考核的主要观测点。在各级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中获奖的教师获得相应的个人教学绩效奖励,具体分值如下表所示:
赛事 |
级别 |
个人教学绩效分值 |
备注 |
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 |
国家级 |
一等奖 |
14 |
1.在国家级比赛天津赛区中获奖的,按省部级计算分值 2.在天津市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技能大赛、天津市公共体育课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等天津市教委主办的专项比赛中获奖,与天津市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同等对待 3.校级是指学校举办的青年教师讲课大赛 4.同时获不同层次奖项的,依最高分计算,不重复计算 |
二等奖 |
12 |
三等奖 |
10 |
省部级 |
特等奖 |
9 |
一等奖 |
8 |
二等奖 |
7 |
三等奖 |
6 |
校级 |
一等奖 |
4 |
二等奖 |
3 |
七、工作要求
1.讲课大赛是我校落实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方案、推动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升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学院(教学部)应高度重视此次大赛,切实做好赛前动员和参赛教师的指导工作;参赛教师应精心准备、积极备赛。
2.各学院(教学部)于2019年4月4日前将“天津商业大学第三届青年教师讲课大赛学院(教学部)推荐教师汇总表”(附件三)报教务处,联系人:樊竹君,联系电话 26686293。
教务处
2019年3月25日
附件一:天津商业大学第三届青年教师讲课大赛评分表;
附件二:天津商业大学第三届青年教师讲课大赛暨第十五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参加校级初赛教师名额分配表;
附件三:天津商业大学第三届青年教师讲课大赛学院(教学部)推荐教师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