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8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第2

天津商业大学教务处                       201935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育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实现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大学生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有效途径,也是学士学位评定的重要依据。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精神,因此,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工作。

1)学院要加强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和本科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学习《天津商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试行)》(津商大校发〔2017181号)和《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津商大校发〔2017187号)相关规定以及有关学位论文的相关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同时要严格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强化学术不端检测、预答辩、论文评阅、答辩等培养环节,确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2)学院本科生指导教师要明确自己是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的主要责任人,要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进行严格把关,认真指导和审查毕业设计(论文)的写作,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学术道德,帮助学生养成恪守学术规范的习惯。

3)学院应根据《天津商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津商大校发〔2017187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教学部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实施细则》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指导》进行认真修订,并严格遵照执行。

4)学院按照《天津商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津商大校发〔2017187号)的有关要求,强化对学位论文的初期指导、中期检查、后期把关工作,对毕业设计(论文)实行全面抽查,并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形式的审查,以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写作、文本格式与管理工作的质量。

5)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学院认真进毕业设计(论文)重复率检测工作,以遏制学术不端行为,保证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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