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第48号
天津商业大学教务处 2018年11月27日
关于组织制定(修订)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三级体系建设,规范“大创”项目运行管理,请各学院根据《天津商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津商大校发﹝2017﹞92号)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切实可行的《XX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如下:
一、制定(修订)原则
1.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充分体现学校培养具高度社会责任感、深厚商学素养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目标要求。
2.促进教学与科研整合、学习与实践结合、研究与创新融合的教学模式改革,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面向全体学生,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注重过程、鼓励创新、培养能力”的原则,利于培养学生“做中学、学中思、思中创”的自主学习意识和能力。
4.强化过程管理,本着“目标需明确、要素应全面、过程可审核”的原则,引导“大创”项目的组织实施、评价交流沿着正确的方向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
1.学院“大创”管理实施细则制定(修订)工作按学校统一要求进行。
2.学院“大创”管理实施细则制定(修订)时,需充分论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部)于2018年12月14日日前完成并提交给教务处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一份及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