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制定(修订)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7

 

2018-2019学年第学期第48

天津商业大学教务处                         20181127

关于组织制定(修订)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下简称大创项目三级体系建设,规范“大创”项目运行管理,请各学院根据《天津商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津商大校发﹝201792号)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切实可行的《XX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如下:

一、制定(修订)原则

1.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充分体现学校培养具高度社会责任感、深厚商学素养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目标要求。

2.促进教学与科研整合、学习与实践结合、研究与创新融合的教学模式改革,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面向全体学生,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注重过程、鼓励创新、培养能力”的原则,利于培养学生“做中学、学中思、思中创”的自主学习意识和能力。

4.强化过程管理,本着“目标需明确、要素应全面、过程可审核”的原则,引导“大创”项目的组织实施、评价交流沿着正确的方向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

1.学院“大创”管理实施细则制定(修订)工作按学校统一要求进行。

2.学院“大创”管理实施细则制定(修订)时,需充分论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部)于20181214日日前完成并提交给教务处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一份及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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