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第17号通知 关于核对2017-2018年第二学期第12周课程信息的通知
暂无2018-04-100关于核对2017-2018年第二学期第12周课程信息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津教委办[2017]39号)和关于《天津商业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津商大校发[2017]162号)的工作安排,我校需要将第12周的课程信息上报教育部。请各学院配合教务处对开课信息进行仔细核对,现通知如下:
1、仔细核对上课时间、地点、教师、上课班级等信息;
2、理论任务安排多名教师上课的请确认第12周具体上课教师(实验课除外);
3、体育课课表需标明具体上课地点和选项等;
4、各教学部门务必4月12号(本周四)之前核对完,纸质版需院长、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签字盖章,电子版一并上交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