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第15号通知 关于2017-2018学年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的说明
暂无2018-04-030关于2017-2018学年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的说明
各学院:
依据《天津商业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津商大校发[2018]6号)及我校实际情况,教学工作量计算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现对教学工作量本年度计算办法做以下说明:
1、教学工作量计算按照学年为周期统计
2、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教学工作量按照试行的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原规定)计算,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按照2018年1月2日津商大校发[2018]6号文件中《天津商业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新规定)计算。
3、实习工作量:按学期分别计算。
4、论文工作量:按照新的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