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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进一步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学校意识、知识、能力、体验四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设,提升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依据《天津商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5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学院(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2025大创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坚持效果导向工作原则,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资源,积极开展宣讲、初评推荐工作,确保更多学生参与到创新创业训练中,确保学校“大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高质量完成

2.要按照兴趣驱动、注重实践、团队合作的原则,引导学生紧密围绕社会热点问题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研究,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3聚集优势资源,加强“产教融合 有效利用学校和社会现有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为学生开展研究性、探究性、创新性、自主性学习提供技术、场地、政策、管理等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为深入推进协同人、创新培养模式提供有力支撑。

4.“四新”建设相结合。立足区域性、应用性、商科特色办学定位,完善“大创计划”项目内涵建设,推进商科与工科融合发展,为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5.要做好大创计划项目的培育和转化工作,积极发掘优秀项目参与到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等高水平创新创业赛事和活动中来。

二、大创计划项目类型及类别

大创计划项目在类型上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在类别上分为重点支持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项目实施、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类别

1. 重点支持项目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和天津市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鼓励引导大学生围绕基础学科以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关键领域开展创新实践。重点支持项目设立国家级和市级重点支持项目。

重点支持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

2.一般项目

除重点支持项目以外的项目。各学院根据实际从校级“大创计划”项目中择优推荐为市级项目,从市级项目中遴选出不超过1/2优秀项目作为拟推荐国家级项目。

三、项目等级

 大创计划项目分为校级、市级和国家级市级大创计划项目从校级大创计划项目中遴选产生。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四新”建设相关项目和具有良好应用前景、预期产出高水平理论或物化性成果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市级项目。

、选题原则

1.选题要聚焦社会热点问题,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应用性研究。鼓励学生在生产、工程、设计、实验、管理、调查方面的选题研究;

2.鼓励选题紧密结合京津冀一体化战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商科特色鲜明、对接社会需求的高水平大学建设,注重产、学、研相结合,支持学生与社会、企业需求相结合真题真做,解决生产、管理中的实际问题;

3.确定选题时,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的交叉研究项目,并鼓励跨单位、跨学科、跨专业组建研究团队;

4.主持高水平研究课题的教师可将课题研究的部分内容纳入到大创计划项目的选题中,鼓励学生积极参与;

5.与创业教育相结合,鼓励学生大创计划项目选题与创新创业实训活动相结合;

6鼓励“大创计划”项目与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等科技竞赛活动相结合;鼓励项目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相结合。选题时应注重成果类型与竞赛活动要求的相关性。

五、申报条件

本次大创计划项目申报以2023级本科生为主,以项目组为单位进行申报。每个项目组设主持人1人,指导教师1-2人,成员3-6人(含主持人)。

每名学生只能申报主持1个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凡主持或参与在研各级大创计划项目的学生不得再次申报。

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人,原则上,校内指导教师必须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项目研究所需的业务水平和相应的科学研究能力,同时还应有可靠的时间保证和相应的研究条件。

鼓励聘任知名学者、企业家、杰出校友、创业成功人士等作为学校大创计划项目兼职教师。校外指导教师由项目所在单位进行管理。

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各级“大创”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含计划内未结项项目)。

六、项目数额分配

2025年校级、市级大创计划项目分配名额如表1所示

各学院(部)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在已申报的2025年市级“大创计划”项目中择优遴选推荐国家级、市级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各1项。

 

1        2025各级 大创计划项目分配名额

单位(部)

2025拟立项指标

备注

校级

合计

经济学院

5

14

12

31

管理学院

7

14

15

36

会计学院

4

8

7

19

艺术学院

3

7

9

19

公共管理学院

4

8

8

20

外国语学院

3

6

7

16

法学院

3

7

8

18

生物技术与食品科学学院

7

12

13

32

信息工程学院

8

17

15

40

机械工程学院

10

21

18

49

理学院

5

9

8

22

国际教育合作学院

2

5

7

14

其他

2

5

8

15

合计

63

133

134

330

      学院可根据本单位创新创业教育实际及师资力量设立自筹项目,原则上自筹项目的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项目总数的1/2

七、申报与评审

(一)申报

项目申报应以团队为单位。

登录“天津商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s://jwdc.tjcu.edu.cn/(校外需通过VPN进行访问)。

(二)评审

2025 “大创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分为学院(部)初评、学校择优推荐、市教委复评三个阶段。

  1. 学院初评

学院(部)成立包括学术委员会、系主任和专业教师在内的不少于7名教师组成评审组(评审组人数为单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完成校级、市级申报项目的初评工作。初评结果需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申报单位提交带公章的《2025XX学院(部)拟推荐各级‘大创计划’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1)。

2.学校择优推荐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通过初评的项目进行择优推荐,并在校园网上公示推荐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市级“大创计划”项目名单,报天津市教委。

3.市教委复评

市教委组织专家组对学校推荐的市级“大创计划”项目进行复评,最终确定市级“大创计划”项目名单及择优推荐为国家级“大创计划”名单。

八、经费管理

1.学校对各级“大创计划”项目予以经费支持。重点支持项目按同级别项目经费的2倍予以资助。经费按照《天津商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专项经费使用办法》等文件精神进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2.项目经费分两期拨付,项目启动时拨付经费的5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剩余的50%

3.未能按时完成项目的,学校将停止经费资助并缩减所在单位下一年的“大创计划”项目申报指标。

4.校级“大创计划”项目的资助期为1年;市级及以上“大创计划”项目的资助期以获批项目实施周期为准。逾期未执行的经费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收回。

5.项目经费由校内指导教师代管。学生有支配该项目经费的权利,指导教师有审批、监督该项目经费使用的义务。

九、质量保障

1.“大创计划”项目实施学校、学院(部)两级质量管理。学院(部)要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完成初评各环节工作,需将评审组名单、评审情况记录、评分表、公示情况等材料留存备案,保证“大创计划”项目管理各项工作可追溯、可监督。

2.学院(部)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3.学院(部)和指导教师要做好学术道德规范的宣传监督以及教育引导,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十、时间安排

1.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于418日前完成初评,同时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详见附件2-5)一份报教务处。

2.学校于421-25日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含校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复评,428-30在校园网公示校级“大创计划”项目立项项目名单及拟推荐市级“大创计划”项目名单(含重点支持项目)。

3.学院(部)于52-5日组织学生完成申报材料的修改及提交工作。

4.学校于56-9日统一填写评审意见,线上完成各级“大创计划”项目的推送工作。

十一、其他

1.原则上要求负责人在毕业之前完成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

2.项目开始时间及完成期限:项目于20255月开始,校级“大创计划”项目要求1年内完成,国家级与市级 “大创计划”项目要求在1年或2年内完成。

3“大创计划”项目预期成果形式主要包括:公开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调查报告、实物、竞赛获奖等。其中申报国家级和市级的项目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1-2篇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发表论著时应标明“天津市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或“天津商业大学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并注明项目编号。

4.项目完成后,需进行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的,由学生所在学院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教务处依据《天津商业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予以认定。

 

联系人:纪多多   联系电话:26675761

 

附件:

12025XX学院(部)拟推荐各级‘大创计划’项目汇总表;

2.天津市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

3.天津市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

4.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实践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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