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延期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5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第 22

天津商业大学教务处                       202211 14

关于对延期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

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天津商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津商大校发﹝2017﹞92号)》相关要求,学校近期将对申请延期结题的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大创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本次结题验收范围为:(1)2020年立项且申请延期结题的两年期国家级和市级“大创计划”项目;(2)2021年立项且申请延期结题的一年期国家级和市级“大创计划”项目;(3)2021年立项并申请延期结题的校级“大创计划”项目。

二、工作时间

(一)学院(教学部)结题验收初审:11月26日之前

(二)学校结题验收复审:11月28日-11月30日

三、工作流程与要求

(一)工作流程

1.项目负责人填写《天津市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申请结题验收。

2.项目所在学院(教学部)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初审,学校对初审合格的项目进行复审。

3.复审结果经学校“大创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项目正式结题。

(二)结题验收形式

1.学院(教学部)初审

1)根据《天津市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商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国家级、市级“大创计划”项目应进行结题答辩以完成结题验收初审。

2)校级“大创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初审形式由学院(教学部)自行确定。

注:结题成果应体现与《项目申报书》中“预期完成成果”所列成果相对应。

2.学校复审

学校组织校专家组对学院(教学部)结题验收合格的项目进行线上复审。

(三)答辩工作要求

需进行结题答辩的,学院(教学部)应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本部门实际,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四)结题验收材料

1.材料内容

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组应提交完整的结题材料。结题材料主要包括:封面(学校统一印制)、内封及目录、项目申报书、立项通知书、项目合同书、项目执行承诺书、项目开题报告、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项目结题报告、研究报告、主要成果统计表、发表论文及佐证材料、申请延期结题项目进展报告、成果影响证明材料、答辩记录表、项目成绩单、查重报告(重复率不超过30%)、其他重要附件和项目研究成果。成果的形式可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设计图纸、调查报告、仪器装置、开发的软件或系统、专利申请或授权书、竞赛获奖等,有条件的应附有应用前景评价。公开发表的论文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20版)》所列期刊为主,同时须在期刊注明:“天津商业大学XX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基金项目”和项目编号。

2.材料提交方式

项目组应分别提交电子和纸质版的结题材料,提交方式如下。

(1)电子版结题材料:登录学校“天津商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智能管理系统” 网址-http://59.67.127.93/tjsydx_cx/提交;

2)纸质版结题材料:按《天津商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材料档案模板》(附件1-3)的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结题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学院(教学部)汇总后与《20XX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验收情况统计表》(附件4)一并报教务处。

(五)后期管理

1.项目结项后,项目组成员可获得相应的综合素质学分或实践学分。需进行学分认定的,项目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由学院“大创计划”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根据《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获得竞赛与科研类学分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2.根据《天津商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和《天津商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项目成果达到毕业论文(设计)标准的,经学生本人申请,指导教师和学院同意并报教务处备案后,可按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进行修改,修改完善后作为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向学院答辩委员会提交并进行答辩,按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进行成绩评定计入学生个人成绩档案。

 

附件:

1.天津商业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材料档案模板;

2.天津商业大学“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材料档案模板;

3.天津商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材料档案模;

4.20XX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验收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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