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国家级、市级“大创”项目二期拨款等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7

通 知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第54

天津商业大学教务处                     20181217

关于办理国家级、市级“大创”项目

二期拨款等事宜的通知

      按照市教委关于《关于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已对2017年两年期和2018年一年期的国家级、市级大创项目进行了中期检查。经学院初审、学校复审,现已全部通过中期检查。

现根据《天津商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津商大校发﹝201792号),对已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进行第二次拨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经费办理不对学生个人,一律由项目指导教师本人或委托教学秘书携带经费本到教务处办理。

2.      办理时间:20181218-19日下午

另为进一步简化学生“大创”项目报销审批流程,项目执行过程中,单笔报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相关票据由学生负责人签字,指导老师审批;单笔报销金额在1万以上的相关票据由学生负责人和指导老师签字,指导老师所在二级单位主管教学工作负责人审批。请各学院务必做好学生科研经费经费的监督,确保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指导教师不得使用学生项目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提取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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