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0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第23

天津商业大学教务处                                     20181010

 

关于开展2018年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2018年审核性评估专家的反馈意见及整改要求和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要求和《天津商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津商大校发﹝201634号)及《天津商业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津商大校发[2018]1号)的规定,更好的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了解我校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开展2018年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检查。

一、工作背景

1、本次检查工作对本科教学审核评估问题整改和学校发展、全面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5月教育部审核评估专家组在我校审核评估反馈会上指出,“很多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都是由青年教师主讲,教授教师必须配置到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上来”。对教授上课,特别是教授提纲主讲专业核心课提出了明确要求。621日,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不参与本科教育的教授不是合格的教授”。“回归本分,就是教师要潜心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就是教书育人,教授就得教书授课,离开了教书授课就不是教授。必须明确,高校教师不管名气多大、荣誉多高,老师是第一身份,教书是第一工作,上课是第一责任”。822日,教育部发布《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明确要求:“要制定教授给本科生上课的专门管理规定,确保教授全员给本科生上课”。

因此,这次学校开展2018年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检查,就是落实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整改工作的一项具体内容,是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落实情况的一次大排查,希望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工作要求

1、根据《天津商业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津商大校发[2018]1号)的规定,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是一项基本制度,要求在教学部门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授(含教学部门处级领导)需完成64(计划学时/年)教学工作;在非教学部门担任局级领导职务的教授需完成16(计划学时/年)教学工作;担任处级领导职务的教授需完成32(计划学时/年)教学工作。

2、对检查汇总表填表要求的有关说明:

1)此次检查汇总表填写2018年全年(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和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教授给本科生上课(理论授课)的计划学时数,是不乘系数的纯学时。

2)填表时以课表为依据,做到实事求是。

3)每个学期的所授课程名称、授课班级都详细填写。

4)必修课和选修课按照本科培养方案填写。

5)检查汇总表中工作量合格的写“是”,不合格的写“否”,教授本人签字确认。

6)检查汇总表需学院院长、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请于本周四101116点之前将纸质版检查汇总表交教务处并QQ提交电子版,联系人:赵洪杰   联系电话:26669596

三、最后希望广大教授积极投身到 “课堂革命”的主战场上来,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大踏步的前进,让教学质量大步提升。要积极选树一批重视本科教育、有效推进本科教育改革的先进典型,开展多种形式的推广交流,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2018年教授给本科生上课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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