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第23号通知 天津商业大学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天津赛区比赛暨2017年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1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第23号通知 天津商业大学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天津赛区比赛暨2017年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暂无2017-11-210天津商业大学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天津赛区比赛暨2017年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和《市教委关于启动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天津赛区比赛暨2017年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津教委办〔2017〕40号)的统一部署,经研究,我校将组织学生参加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类型。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方面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参赛项目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所在学校负责审核。

三、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及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2017年3月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2017年3月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四)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2017年3月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赛程安排

大赛分为校赛、天津市复赛、全国总决赛,在校赛的基础上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天津市复赛,赛程安排如下:

(一)校赛

1.参赛报名(2017年5月10日—5月31日)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6月1日前,各学院将作品电子版和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anpeng19831021@tjcu.edu.cn。报名期间我校将举办天津商业大学

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营,详细通知见附件5。

2.校赛评审(2017年6月1日—6月30日)

(1)初赛阶段(6月9日前):由学校组织专家评选出优秀项目参加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校复赛。

(2)复赛阶段(6月30日前):组委会邀请校内创业导师、行业企业、风投机构代表组成专家评审团。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和答疑,每个项目展示时间5分钟答疑时间3分钟,其中包括1分钟项目展示视频(视频不做硬性规定)。评审采取现场公开评审和现场打分制度,根据创新型、商业性、团队情况和带队前景等标准进行打分评比。

(二)天津市复赛(2016年7月中上旬)

天津市复赛拟定于7月中上旬举行。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入围市级复赛的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出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项目和市级竞赛获奖项目。

五、报送材料

1.创意组以及就业型创业组中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团队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以及就业型创业组中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团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2.初创组、成长组以及就业型创业组中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融资证明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具体需要提交的电子材料为:一分钟项目展示视频、项目计划书电子版(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融资证明、专利证书及其他佐证材料附后)。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

凡报名参赛团队提交的电子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于6月30日之前将电子版发送邮箱anpeng19831021@tjcu.edu.cn

奖项设置

校级大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并给予相应级别的创新创业成长激励基金奖励,用于支持获奖项目继续参加天津市和全国的比赛,以及项目后期的提升孵化,成果转化。

创新创业成长激励基金项目资助额度为特等奖1万/项,一等奖0.5万/项,二等奖0.3万/项,三等奖0.1万/项,优秀奖0.06万/项,项目资助期限至2017年年底,按照学校财务制度统一管理,指导教师负责审核,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批。

天津赛区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

具体要求

1.为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大赛,提高参赛作品的数量和质量,各学院应基于2016年、2017年本科生“大创计划”立项作品作为参赛对象,选拔具有一定实力的创新创业素材参赛。同时也可鼓励其他优秀创新创业作品参赛。根据天津市对于参赛数量作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自身的特点,特拟定我校各学院提交参赛作品的最低数量要求。见下表:

2.各学院可以根据学院自身特点在最低参赛作品数量的基础上提交更多参赛作品。参赛作品不设上限要求但不应低于最低参赛数量指标。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竞赛,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参赛,精心选拔参赛作品,做好大赛的指导工作。推动我校参赛数量和质量的不断提高。

组织保障

(一)为了进一步提高对大赛的重视程度,做好竞赛组织保障工作,我校设立校级初赛组委会,由校长葛宝臻担任主任委员,党委副书记卫克武和副校长齐恩平担任副主任委员,由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研究生部、宣传部、校友工作办公室、产学研办公室处长及各学院院长担任成员。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和学生处。组委会办公室成员负责大赛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赛事安排和评审、激励政策和经费保障与管理以确保赛事顺利开展。

(二)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本届赛事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我校初赛组织工作。

(三)要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的原则,积极推进大赛与学校教学融合,与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融合,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四)我校将根据教师参与和指导大赛获奖情况,对指导教师予以相应的奖励。

(五)我校将根据学生参赛获奖情况,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全校任选修课学分认定。

(六)大赛组委会将聘请法律、金融、创投等相关行业专家,为参赛创业企业和团队进行政策咨询服务及资源对接。

(七)赛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天津商业大学教务处:安鹏26686290

天津商业大学学生处:次云波26669728

附件1天津商业大学赛事组委会名单

附件2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汇总表

附件3商业或项目计划书提纲

附件4各类商业(项目)计划书撰写注意事项

附件5关于举办天津商业大学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营的通知

 Copyright©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天津商业大学教务处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