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宣传手册

发布时间:2017-12-22

评估政策背景

1.高等教育评估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对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评估有着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由其组织的评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促进提高办学质量;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2.新时期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有哪些新要求?

答: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着力提高教育质量”“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进一步强调,“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加强质量保障与评估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概括起来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建立和完善国家教育基本标准”“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二是“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三是“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改进高校教学评估”“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估制度”;四是“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探索与国际高水平教育评价机构合作,形成中国特色学校评价模式”;五是“建立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整合国家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及资源,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六是“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

3.什么是五位一体本科教学评估制度?

答:《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指出,建立健全以学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为主要内容,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与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相适应的教学评估制度。人们习惯上称之为“五位一体”本科教学评估制度。

“五位一体”本科教学评估制度,一是强调高校自我评估,强化高校的主体地位和质量意识。要求高校建立有效的校内教学质量监测和调控机制,建立本科教学自我评估制度,在此基础上形成本科教学年度质量报告,并使质量报告发布制度化、常态化。

二是建立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实行高校教学质量的常态监测。通过建立高校、国家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形成常态监控机制,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一些核心数据,加强对状态数据的分析,充分发挥状态数据库在学校自查、政府监控、社会监督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分类开展院校评估,引导高校合理定位,促进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院校评估分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两类,接受合格评估并取得“通过”的学校,五年后进入审核评估。

四是开展专业认证及评估,增强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适应性。一方面鼓励专门机构和行业用人部门对高校的专业进行评估,促进人才培养与职业准人资格制度相衔接;另一方面,积极推进与国际标准实质等效的专业认证,提高我国高校的专业办学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五是开展国际评估,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化水平,促进建成一批世界一流的专业和高水平大学。积极与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的相关教育机构增强交流合作,扩大和提升中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国际影响力、话语权和竞争力。邀请国(境)外高水平专家参与评估工作,提高评估工作水平。鼓励学校自主开展国际评估,聘请世界高水平专家和评价机构,在学科专业领域按照国际标准和流程开展评估。

4.国际上开展高等教育评估的主要经验和做法有哪些?

答:国际上多数同家都建立了高等教育评估制度,概括起来有以下共同经验。

周期上,大部分国家每5~8年开展一次评估。

内容上,多数国家都是既开展学校评估,也开展专业认证及专业评估。人才培养和教学工作是评估的主要内容。

模式上,大致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认证模式,主要看被评估对象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标准,结论一般为“通过”或“不通过”两种;二是选优模式,主要看被评估对象处于什么水平,结论一般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几个等级;三是审核模式,主要看被评估对象是否达到了自身设定的目标、是否有自律机制。我国开展的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就属于审核模式。但无论哪种模式,评估后评估专家组都要给出评估报告,促进学校自我改进。

组织方式上,大致可分为三种:一是政府主导型,二是政府、社会共同参与型,三是民间主导型。实行管办评相分离是多数国家评估制度的共同特点。

5.教学评估对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有什么作用?

答:本科教学评估是评价、监督、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评估不仅能鉴定学校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诊断学校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而且能发挥“以评促建”的作用,促进学校更新教育观念,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深化教学改革。同时,教学评估还具有激励和督促作用,能够促进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管理,建立自我约束、自我监控机制,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我国以往开展的教学评估实践已充分证明,学校通过评估,教学工作水平明显提升,达到了保障并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评估方案

6.什么是审核评估?

答:审核评估是“五位一体”评估制度中院校评估的一种模式。《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中对审核评估进行了详细阐述,概括地讲,它是依据被评估对象自身设定的人才培养目标来评价被评估对象人才培养目标与效果的实现情况。

审核评估不同于合格评估和水平评估。合格评估属于认证模式评估,达到标准就通过。水平评估属于选优模式评估,主要是看被评估对象处于什么水平,重点是选“优”。审核评估主要看被评估对象是否达到了自身设定的目标,国家不设统一评估标准,是用自己的尺子量自己,审核结论不分等级,形成写实性审核报告。审核评估的目的是引导学校建立自律机制,强化自我改进,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7.审核评估的指导思想与原则是什么?

答:审核评估的指导思想可以概括为“一坚持、两突出、三强化”。这就是要在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这二十字方针的基础上,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审核评估坚持以下五项原则。一是主体性原则,强调以学校自我评估、自我检验、自我改进为主,体现学校在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主体地位。二是目标性原则,强调以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关注学校目标的确定与实现。三是多样性原则,学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的多样化,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和自身特色,鼓励学校根据国家和社会需求,结合自身条件,合理确定自身的人才培养目标,制定质量标准,形成办学特色。这一原则体现了国家对高等教育分类指导、分类评价的思想。四是发展性原则,强调注重学校内部质量标准和质量保障体系及其长效机制的建立,关注内涵的提升和质量的持续提高。五是实证性原则,强调基于证据做出审核判断,以数据为依据,以事实来证明。以上原则贯穿于审核评估方案的内容中,贯穿于评估专家组的评审过程中,也贯穿于学校的自评自建过程中。

8.审核评估的理念是什么?

答:审核评估强调“对国家负责,为学校服务”和“以学校为主体,以学生发展为本位”的理念。

强调“对国家负责”是因为高等学校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教育质量直接关系到国家未来,因此通过评估的诊断作用来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高等学校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满足国家发展需要。

评估是政府提供的一项服务,目的是通过评估的手段来帮助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因此,审核评估倡导评估专家与学校平等交流、相互合作,共同为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献计献策,充分体现“为学校服务”的理念。

“以学校为主体,以学生发展为本位”的理念反映了高校是人才培养质量的责任主体,评估只是外在的促进因素,内在驱动力还在于学校自身。外部评估能否转化为学校持久发展动力,促进学校增强质量保障的主体意识,健全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也取决于学校自身的努力。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是学校的主体。学校一切教育教学活动都是为了学生的发展服务。同时,学生又是教育过程的参与者和评价者,学生评价是改进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因此,审核评估充分尊重高校办学的多样性与自主性,关注学生身心发展,重视学生对教学效果的评价,使学生成为评估的真正受益者。

9.审核评估的重点是什么?

答:审核评估涵盖了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过程的各个环节,要对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实现状况进行评价,重点是对学校教学工作“四个度”进行审核。一是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二是教师和教学资源的保障度;三是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四是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以上这几个方面涵盖了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培养过程。评估专家通过对这几个方面的审核,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和教育质量做出全面的判断。

10.审核评估的对象及条件是什么?

答:审核评估对象包括两部分高校:一是参加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合格”及以上结论的高校均应参加审核评估;二是参加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获得“通过”结论的新建本科院校,5年后须参加审核评估。

参加审核评估的学校应达到两个条件:一是学校办学条件指标应达到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 2004]2号)规定的合格标准;二是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须达到《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 2010] 567号)规定的相应标准,即2012年原则上生均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并逐步提高。

从参评学校应达到的条件可以看出,审核评估一方面要促进高校改善办学条件,另一方面要促使办学方履行职责。

11审核评估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答:“审核评估范围”是围绕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所设计的审核内容,由审核项目、审核要素、审核要点三个层次组成。第一个层次为审核项目,共有“6+1”项内容,分别是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和质量保障,另加了一个自选特色项目。第二个层次为审核要素,把六大审核项目划分为24个要素。第三个层次为审核要点,把审核要素的核心内容体现在64个审核要点上。

12.如何理解审核项目、审核要素、审核要点之间的关系?

答:首先,项目、要素、要点三者之间是一个整体,这些都是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涉及的核心内容,体现了人才培养工作的系统性和规律性。

其次,项目包含要素,要素包含要点,即项目反映了审核的核心,要素体现项目的目标要求,要点是具体阐述要素所必须关注到的点。但是面对繁杂的教学工作,对项目的考察并不能仅限于该项目下的要素和要点,还需要其他内容来支撑项目,因此对某个具体项目而言,要素和要点是它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

最后,各个项目和要素间相互关联。例如,“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这一要素,也会体现在“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几个项目中。

13.什么是审核评估的自选特色项目?

答:在审核范围的六个项目之外,增加了一个自选特色项目。这一项目的设立体现了审核评估的开放性,体现了审核评估充分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鼓励高校办出特色的指导思想。学校可以在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这六个项目之外,围绕人才培养工作自行选择(也可以不选)特色鲜明的项目,作为补充审核的内容。自选特色项目应该详细说明学校是怎么做的,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效果怎么样,今后如何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等。

14.如何理解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

答:高等学校是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人才的重要基地。高等学校确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必须体现为经济建设服务,满足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是多样的,例如研究型人才、应用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复合型人才等。高等学校必须从实际出发合理定位,制定相应的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培养目标制订培养方案,形成与之相适应的课程体系。

从培养目标出发,经过若干教育教学活动,达到预期的人才培养目标,完成一个培养过程。适应度不仅体现在学生的毕业率、就业率等方面,更主要反映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主要包括课堂教学、课程考核、毕业论文(设计)、实验实习、第二课堂、社会实践等一系列活动。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这些教学环节,才能保证培养质量。

15.如何理解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

答:教学资源是指一切可以帮助学生达成学习目标的物化的、显性或隐性的、为学生学习服务的教学要素。教师和教学资源通常包括教师队伍,教室、实验室、体育场馆等教学基础设施,教学经费,教材,教学仪器设备等。

教师和教学资源是高校办学的基本条件,国家对此有基本的要求,例如,生师比、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生均教学行政用房、教师学历结构等,这些指标是高校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条件。此外,学校依据自身情况设定的人才培养目标,还应提供与之相适应的人、财、物条件支撑,以促进培养目标的实现。

师德、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等是教师质量的体现。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和优质的教学资源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保障。

16.如何理解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

答: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是保障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由质量标准、质量评价、质量监控、信息收集、反馈改进等若干部分组成。

学校应依据国家高等教育相关质量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建立学校自身的专业标准、课程标准和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学校应该依据这些质量标准开展教学工作。

学校应建立自我评估制度,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围绕教学条件、教学过程、教学效果开展院系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等。

学校要建立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充分发挥教学状态数据对教学工作的常态监控作用,并结合自评工作,按年度形成并发布教学质量报告。学校应通过自我评估、督导检查、教学状态数据常态监控收集相关教学信息,及时反馈到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中,调整、改进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7.如何理解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答: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是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尺度。学校应建立对社会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跟踪调查机制,定期了解社会用人单位的需求和毕业生的反映,并根据反馈信息对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培养方案、教学方法等进行调整及改进。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体现者和评价者之一。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及其服务工作的质量,归根到底表现为学生的素质是否得以提高、学习需要是否得以满足。学生的评价与满意度是学校工作质量的内在标准。学校要坚持以学生为本,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服务,并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制度,定期了解学生对教学、管理、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教学工作,提高学生满意度。

评估组织管理

18.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审核评估组织管理中如何分工?

答:教育部统筹协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制定审核评估总体方案及规划,指导监督审核评估工作。

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工作,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教育部审核评估方案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制定本地区审核评估具体方案和评估计划,并报教育部备案后实施。

19.审核评估的组织管理如何体现管办评分离

答:审核评估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与管办评分离相适应的评估工作组织体系,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的作用。中央部委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简称教育部评估中心)负责实施;地方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逐步形成管办评分离的评价机制。

20.审核评估有哪些程序?

答:审核评估程序包括学校自评、专家进校考察、专家委员会审议与审核报告发布等。

(1)学校自评。参评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及上一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自我评估,按要求填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同时提交各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2)专家进校考察。审核评估组织机构对参评学校提供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进行分析,形成数据分析报告。评估专家组在审核参评学校《自评报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的基础上,通过查阅材料、个别访谈、集体访谈、考察教学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观摩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等形式,对参评学校教学工作做出客观评价,形成写实性《评估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

(3)结论审议与审核报告发布。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评估中心,按年度将所组织的审核评估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对年度评估结果进行审议,公布审议结果。教育部评估中心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发布参评高校的审核评估报告。

(4)持续改进。参评学校要根据审核评估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整改。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对评估学校的整改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并在政策制定、资源配置、招生规模、学科专业建设等方面予以充分考虑,促进学校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21.评估专家组是如何构成的?

答:为规范审核评估工作,提高审核评估质量,由教育部评估中心统一组建全国审核评估专家库,为审核评估提供开放共享的服务平台。

审核评估专家组由组长、成员和秘书组成。评估专家组人员由审核评估专家库产生,一般为9~13人,设组长1人,必要时可设副组长1人。评估专家组人员包括熟悉教学、管理和评估工作的教育专家以及行业、企业和社会用人单位的专家。在评估专家选聘时,应充分考虑参评学校的规模、类型、办学定位和学科结构,并坚持回避制度,如校董、兼职教授、校友等实行回避。各省组织审核评估时,外省(区、市)专家一般不少于进校考察专家组人数的三分之一。

22.评估专家培训有哪些要求?

评估专家培训是保障和提高评估质量的重要因素。教育部评估中心建立了由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组成的评估专家培训制度。岗前培训是针对即将从事评估工作的评估专家举办的资格培训。通过系统学习有关评估理论、评估政策、评估方案,掌握评估标准、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了解评估相关纪律和规范要求,提高业务水平,确保评估质量。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的专家,才能从事审核评估工作。在岗培训是面向审核评估专家定期举行的业务性学习,使其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提升评估水平,提高评估质量。教育部评估中心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协商和配合对审核评估专家进行培训。

23.审核评估中如何体现社会参与?

答:社会力量参与评估是高等教育管理的重要形式。审核评估工作吸收社会力量参与,主要采取以下形式:一是吸收一定数量和比例的高等教育系统外部人员,以评估专家或观察员身份参与审核评估工作;二是审核评估工作中,将社会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对教学工作的满意度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依据;三是充分利用社会专业评价机构调查的有关信息;四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4.如何保障审核评估经费?

答:为保证评估的公正性和独立性,减轻参评学校经济负担,评估组织部门设立审核评估专项经费。评估专家组评估考察所有费用(含培训费、交通费、食宿费、评审费、材料费、通讯费等)皆由审核评估具体组织部门负责落实。

评估信息化

25.什么是全国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

答:建设全国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以下简称本科教学数据库)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常态监测的重要内容,是建立“五位一体”中国特色高等教育评估体系的重要工作。本科教学数据库用于服务高等学校建立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机制,加快高校管理信息化建设,促进管理、决策的科学化;服务国家实现对高等教育质量的常态监控,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有效性;服务地方教育管理部门完善区域内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制度,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法规;服务社会公众了解高等教育客观信息,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价。

本科教学数据库依据教学工作内在规律,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用数据反映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基本状态,其具有的数据分析、统计与生成功能,能够满足不同层次、类型用户的需求。

26.全国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在审核评估中发挥什么作用?

答:全国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本身既是“五位一体”评估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在审核评估中,也全程为学校的自评自建和评估专家进校考察提供服务。

首先,学校进行数据采集的过程是一次对教学活动的全面梳理,有利于学校深入剖析自身的优势与不足;其次,数据采集过程帮助参评学校完成了评估数据信息积累,为参评学校撰写《自评报告》提供了重要支撑材料:最后,学校的教学活动在数据库中得到了全方位、数字化的再现,减少了文字材料,减轻了工作负担。

评估机构可以通过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形成《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供评估专家考察使用。评估专家可以在进校前通过审阅《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了解学校基本情况,确定考察重点、难点,明确考察目标和考察方式。评估期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还可为评估专家提供客观、系统的学校状态数据,使评估专家在评估过程中可以随时查询学校原始数据,获得对参评学校全面深入的了解,降低考察工作强度。而且,数据与实地考察相互印证,也为评估专家撰写评估报告提供了有力的事实和数据依据,使评估专家的判断更加系统、科学。

27.学校如何填报全国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

答: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要求,教育部评估中心建立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周期采集制度。审核评估方案指出参评学校应“接要求填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

数据采集采用网络在线方式进行,一般可在半个月内完成。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规采集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每年采集一次。用于评估的补充数据,可在接受评估前三个月内补充。

28.评估专家怎样使用全国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

答:在评估期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对评估专家开放,评估专家可使用个人账户查看全国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中参评学校所填报的原始数据。

在数据库内,评估专家可以了解到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学科专业、教职工信息、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改革)与质量监控等七个方面的详细数据。

29.《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有什么作用?

答:《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是评估专家在进校前了解和研究参评学校的主要材料。《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是根据参评学校上报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按照审核评估范围中的审核项目与要素,对相关数据进行搜集、整理并测算后编制而成。《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将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转化成可供评估分析用的数据指标,为评估专家评价提供依据。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的内容和结构采取了与审核项目一一对应的方式。包括“学校概要数据”“审核范围数据分析”和“详细数据附表”三个部分。专家分析了《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后,再登录数据库,查看参评学校原始数据,可以做到有的放矢,极大降低工作强度,提高工作效率。

30.怎样使用全国高校本科教学工作院校评估管理信息系统?

答:审核评估使用“全国高校本科教学工作院校评估管理信息系统”作为评估管理和评估专家工作平台。该系统基于网络运行,按照评估流程,记录和汇总参评高校信息、评估过程信息、评估专家工作信息,并为评估的各参与方,即评估组织部门、评估专家组成员以及参评学校提供及时的信息服务与工作支持。

评估组织部门可在系统平台上实现评估组织和管理,包括选派评估专家,查看参评学校情况,协调评估专家组工作等。

评估专家通过评估管理系统可了解参评学校情况和安排考察活动。进校前,评估专家在系统上查看参评学校的《自评报告》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提交审读意见和考察计划;进校中,通过系统提交考察计划和调阅材料的通知;离校后,利用系统上传个人和评估专家组的审核评估报告。

参评学校通过评估管理系统可了解评估动态和上传评估材料。系统提供评估文件和相关表格的查看与下载。评估中,参评学校可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自评报告、整改报告、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实习基地名单等资料。

学校评建工作

31.为什么强调高校要建立自我评估制度?

答:强调学校建立自我评估制度的目的有三点。第一,学校的自我评估制度是我国高等学校“五位一体”教学评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基本的评估形式。第二,学校既是人才培养的主体,也是质量保障的主体,建立并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是学校的内在需要,而学校的自我评估制度是学校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今后学校每年都要向社会公布本科教学年度质量报告,历年的质量报告将作为国家和有关专门机构开展学校评估和专业评估的重要参考,而学校自我评估的结论和内容是形成本科教学年度质量报告的主要依据。

32.参评学校应以怎样的心态做好审核评估工作?

答:参评学校应提高对审核评估的认识,树立正确的评估价值取向,做到“平常心、正常态”“学习心、开放态”。

要以“平常心、正常态”对待自我评估,处理好评估与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的关系、评估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评估工作与建立长效机制的关系,使学校的评建工作融于日常的教学工作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之中,保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要以“学习心、开放态”对待评估专家评估考察,敞开胸怀,从促进学校自身发展的角度与评估专家平等交流,坦诚交换意见,共同探讨现存问题,为评估专家提供各种所需信息。积极主动地做好组织、引导、服务工作,配合好评估专家的考察活动。遵守评估纪律,努力营造评估工作的良好氛围。评估专家考察结束后,学校应以积极务实的心态做好整改工作。

33.参评学校撰写审核评估《自评报告》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自评报告》是参评学校自我评估结果的体现。它不仅反映参评学校对自身教学工作的认识,也反映参评学校对审核评估的认识。审核评估中,参评学校的《自评报告》应在内容和形式上满足审核评估的相关要求。具体来说,应体现两方面的内涵:一是理念要到位,事实做支撑,优势须找准,问题要写透;二是“四度”为主线,项目不能少,要素不能丢,要点可综合。

《自评报告》撰写应做到自我举证、描述准确并符合要求。《自评报告》应以精准的语言,在8万字内将参评学校的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理念及取得的成效展示出来,其中,对存在问题和产生的原因要分析透彻,整改措施要具体可行。问题及原因部分须达总字数的三分之一。《自评报告》所列事实要支撑办学理念和办学成效,取得的成绩要客观真实,对存在的问题不隐晦,能直面问题并能分析到位。无论是成绩还是问题都应有支撑,能反映出参评学校自身的特点。

《自评报告》撰写不以要素为基点,原则上是以“四度”为基点来组织撰写。要围绕参评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实现状况来组织所有的审核评估项目和要素,对审核中的要点叙述不必面面俱到,可综合体现在要素之中。

34.参评学校应准备哪些评建工作材料?

答:参评学校评建工作材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教学档案、支撑材料和评估专家评估案头材料。

教学档案是参评学校在日常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材料,是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的“见证”,包括试卷及试卷分析、毕业论文及成绩汇总、学校开展自我评估形成的材料等。评估时无须对教学档案做特定的整理,应保持其原始性,并存放于制度规定的地方。

支撑材料是为《自评报告》提供支撑作用的材料,目的是为自身所说、所做的提供证明。支撑材料应客观、真实,不仅能支撑《自评报告》的成绩,同时也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存在的问题。支撑材料要少而精,具有“时效性”。

案头材料是为方便评估专家进校考察工作而做的引导性材料。它主要分两类:一类是参评学校各类职能部门、教学机构、实训基地和就业单位等的目录及所在位置;另一类是参评学校教学活动安排和人员目录,如校历、当周课程表、教师名单、学生名单、毕业论文和试卷清单、培养方案等。案头材料应以准确、合理、方便为准则。

35.参评学校接待评估专家须注意哪些事项?

答:参评学校的接待工作应本着节俭、方便、务实的原则。

评估专家接送应事先与评估专家组秘书或项目管理员取得联系,按照评估纪律的要求,不安排校领导到机场、车站迎送评估专家。在车辆安排上,应简朴务实,以合乘车辆为主。不安排任何形式的欢迎仪式。

评估专家驻地是评估专家工作和休息的地方,应选择便于评估专家考察活动、具备基本住宿条件的校内宾馆或招待所作为评估专家驻地。不具备住宿条件的学校,可就近选择符合评估规定的宾馆作为评估专家驻地。宾馆内须安排供评估专家工作、查阅资料的会议室。评估专家住房内的物品,应在宾馆原有生活用品的基础上,配置计算机等工作和办公用品,保证评估专家的工作需要。

评估专家用餐以自助餐、工作套餐为主,禁止任何形式的宴请。

36.参评学校怎样做好整改工作?

答:整改是审核评估工作的重要环节。评估专家组在完成进校考察工作后,参评学校要对评估专家反馈会上的信息及时进行整理、分析。正确、客观地理解评估专家的意见建议,为整改方案的制订和落实打好基础。在接到评估专家组的审核评估报告后,参评学校要认真分析该报告,并以此作为整改提高的主要依据,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订整改方案,部署落实整改任务,做到认真研究、扎实改进、务求实效。

整改方案应在评估专家组离校后两个月内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评估机构。整改结束后,应对整改工作的情况、取得的成效等进行总结,形成整改工作报告,并在评估专家组离校一年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评估机构,同时,准备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整改工作检查。

 Copyright©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天津商业大学教务处版权所有